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低息、长期、稳定的住房贷款方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喜爱。上海普陀区作为我国东部沿海重要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日益完善。如何在上海普陀区查询公积金贷款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
一、上海普陀区公积金贷款查询途径
1. 官方网站查询
(1)登录上海普陀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hzgjj.gov.cn/),点击“公积金贷款”栏目。

(2)在“公积金贷款”页面,选择“贷款查询”或“贷款进度查询”。
(3)根据提示,输入您的公积金账号、密码等信息,即可查询到您的贷款信息。
2. 手机APP查询
(1)下载并安装“上海普陀区公积金”APP。
(2)注册并登录账号。
(3)在APP首页,点击“贷款查询”或“贷款进度查询”。
(4)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到您的贷款信息。
3. 窗口查询
(1)前往上海普陀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
(2)向工作人员提供您的公积金账号、身份证等信息。
(3)工作人员将为您查询贷款信息。
4. 银行网点查询
(1)前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网点。
(2)向工作人员提供您的公积金账号、身份证等信息。
(3)工作人员将为您查询贷款信息。
二、上海普陀区公积金贷款政策
1. 贷款额度:根据上海普陀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
2. 贷款年限: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可达30年。
3. 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4. 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可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
三、注意事项
1. 确保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查询公积金贷款前,请确保您的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否则将无法查询贷款信息。
2.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在查询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请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避免泄露。
3. 了解贷款政策: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请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符合贷款条件。
上海普陀区公积金贷款查询途径多样,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务。通过以上攻略,相信您已经掌握了查询公积金贷款的方法。在购房过程中,合理利用公积金贷款,助力您的购房梦想成真。
上海普陀区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有三种方法查询:
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2.拨打12329客服热线自助查询;
3.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委贷银行或中心信贷管理处查询。
上海普陀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上海普陀区今年的楼市明显复苏,有很多朋友趁着这个时候贷款买房了,但是上海普陀区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对大家买房肯定有影响,不管怎样,还是想问下大家是怎么查询公积金贷款进度的呢?都有哪些办法呢?所以在这里做个简单的说明,让大家更加清楚自己的公积金贷款进度怎么样了。
一般来说,有三种方法查询上海普陀区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
1、贷款人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的贷款进度查询进行快捷通道查询;
2、贷款人可拨打12329客服热线自助查询;
3、贷款人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委贷银行或中心信贷管理处查询。
住房公积金
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个人网厅”操作流程
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是指在上海普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或中心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目前
缴存职工可通过
上海普陀区住房公积金官网的个人网厅的线上渠道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
还贷提取或终止按月转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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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上海普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个人登录,快捷链接至浙江政务服务网。
2. 进入页面后选择“其他服务→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点击“在线办理”,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或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登录)。3. 页面跳转到中心个人网厅首页,点击“提取业务→申请提取→住房消费类→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4. 选择“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点击“下一步”,选择进入“登记”或“终止”选项页面。选择“登记”表示需要办理还贷转账业务,选择“终止”表示对已有登记的还贷转账业务办理提前终止,终止后即使贷款尚未结清,也将不再转账。5. 选定“登记”点击“下一步”,弹出如下图所示信息时,表示您在中心已有一套房屋登记按月转账业务,如需换房屋办理此项业务须将原登记予以终止。已登记成功的无需重复登记。6.选定贷款类型点击“下一步”进入录入购房合同号页面。页面中点击查询转账规则打开中心网站转账规则页面,供客户阅晓。请注意贷款类型确保选择正确,否则会有以下提示且无法继续操作“贷款类型与中心房屋信息不同,请确认贷款类型是否选择无误,如有异议请联系中心进行处理。”
如系统提示未检索到房屋或贷款信息的,请确认以下信息,确认无误仍无法办理的,请至中心柜面处理:1购房合同号是否录入有误。
2是否为上海普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省直中心发放的贷款。
3贷款是否已发放(其中贴息贷款需确认是否已正常还款过)。
4商业授权登记号是否录入有误。
5房屋非本人为配偶但无法检索到的。
6通过联网核查到的房屋信息或配偶信息有误的。
7.录入转账信息。
该步骤中页面显示所需录入的转账信息,按照贷款类型或是否已有转账登记记录略有差异,注意以下事项:注意事项
1
对于转账银行、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需须填写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信息。
2
该房屋已做过按月转账业务的,组合贷款、纯商业贷款或省直中心组合贷款页面中的“商业授权登记号”无需填写,由系统自动反显。若该房屋未做过按月转账的,部分银行商业授权登记号即借款合同号的,可由客户自行选择是否填写,部分银行商业授权登记号非借款合同号的则该项不可见。商业授权登记号未填写或不可见的均由相关银行完成补录事宜。
3
声明同意授权银行提供还款数据给中心用于审核转账金额须勾选后方能提交处理。
4
对于公积金或省直中心公积金贷款,页面不会显示商业授权登记号栏目。
5
主借款为配偶的,该房屋首次办理还贷转账登记业务时,必须取得主借款人同意授权银行提供每月还款金额。如下图所示在勾选声明时系统将弹出主借款人同意授权的人脸识别二维码,届时请将该二维码转主借款人,通过人脸识别视为同意授权相关银行向中心提供每月还款金额,同时方可提交系统处理该笔登记业务。
主借款人为配偶的,如下图所示页面无法选择“配偶”,只显示“本人”,此时代表外部无法正确获取到您的配偶信息,此类情况请至中心柜面处理。
8. 系统自动显示正常状态的还贷转账登记房屋信息及贷款类型,点击“确定”,该笔业务即终止。终止后将不再按月转账核定金额。温馨提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百元以上方可转账;
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
申请人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还贷转账的,按先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顺序核定转账金额,合计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购房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同时各类性质资金的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属贴息贷款的,上述转账金额需扣减中心贴息金额。
按月转账业务办理成功后
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
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
每月15日为约定提取日
(注:遇节假日提前)
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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